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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24年)何某某涉嫌诈骗罪取保候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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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帮信/掩隐
  • 发布于 2025-01-17
  • 4 次阅读

何某某涉嫌诈骗罪取保候审

“POS机诈骗”案件如何申请取保候审

【案情简介】

侦查机关指控:何某某系A公司员工,A公司以办理信用卡并赠送POS机的名义,向客户收取POS机的押金。在客户满足事先约定可以退还押金的情况下,公司拒绝退还。

辩护人认为:何某某只是普通业务员,工作内容系推销POS机,在公司内部也并未担任组长等管理人员,在客户要求退还押金的情况下,大多数情况都予以退还,何某某主观上无法认识到公司存在诈骗行为,故其不构成诈骗罪。

公安机关最终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,在何某某被刑事拘留第十五天,对何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。

【侦查阶段辩护意见】

首先,从是否构成诈骗罪入手。辩护人从何某某客观上没有事实诈骗财物的行为,以及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进行辩护。在侦查阶段第一时间为当事人进行无罪辩护,以便于能够取得最好的辩护效果。

其次,突出何某某在案件中的地位。由于辩护律师进行无罪辩护,为防止辩护策略影响强制措施的变更,故辩护律师在坚定认为何某某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的情况下,强调若侦查机关不采纳辩护人无罪的意见,需要注意何某某未参与核心诈骗系普通业务员、涉案时间较短、非法获利较少、家庭条件较为困难等实际情况,从情理、法理两个方面进行辩护。

最后,强调何某某符合取保条件,打消侦查机关“后顾之忧”。第一,何某某无故意犯罪前科和身份不明的情形,对其取保候审不会对其所居住的社区造成不良影响,也不存在危害国家公安、公共安全、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。第二,何某某所涉嫌的诈骗罪属于非人身暴力性犯罪;第三,何某某不具有实施新的犯罪的社会危险性,其家属也承诺会在取保期间对何某某进行监管。

故,何某某符合取保候审条件,侦查机关依法变更强制措施。

【心得体会】

利用办理POS机为由,骗取押金的案件,在案发时整体涉案金额通常情况都不会太低。办理此类案件,辩护工作需要注意以下三点:

第一,辩护人应当依照当事人的身份、地位等因素,筛选出与当事人有直接关系的部分,进而根据该数额展开辩护工作。数额的降低,会对侦查阶段的取保工作、后续的退赃工作产生一定影响。

第二,辩护人在进行无罪辩护时,要考虑辩护策略对于取保工作的影响。无罪辩护是较为激进的辩护,与侦查机关的对抗性较大。故, 在进行无罪辩护前,要考虑采用此种辩护策略所带来的影响。

第三,若当事人成功取保,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取保在外的注意事项。此类案件涉案人数众多,公安机关办案将会持续较长一段时间,不能排除有人员仍未到案的可能。故,当事人取保后应当告知其取保注意事项,避免其影响公安机关侦办案件。

(承办律师:张振华)

取保候审 #诈骗罪取保候审 #POS机诈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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