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015年4月)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《关于利用移动存储介质复制、贩卖淫秽视频电子信息牟利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》的答复意见
2026-04-30 11:37
(2015年4月)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《关于利用移动存储介质复制、贩卖淫秽视频电子信息牟利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》的答复意见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: 你院《关于利用移动存储介质复制、贩卖淫秽视频电子信息牟利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》(京检字[2014]167号)收悉。 经研究,答复如下: 以牟利为